吴小广律师亲办案例
王某盗窃罪,成功取保候审,被判单处罚金
来源:吴小广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1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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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某与赵某系吴江经济开发区某电子厂的员工,闲聊中王某偶然得知了赵某的银行卡密码, 2010年10月13日晚,王某在宿舍内,趁被害人赵某不在之际,窃得被害人赵某中国银行卡1张,后于次日上午持该卡至该电子厂周边的建设银行自动取款机处,利用事先知道的密码提取现金人民币共3900元。案发后,王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10年11月20日被抓获,次日被刑事拘留,羁押在吴江看守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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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吴小广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苏正欣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205*********5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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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江苏-苏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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